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12日,经福州市政府批复,福清市、闽侯县合计发布五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总面积941.13亩!
其中,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北林南片区、城福路片区、山下溪周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福清市北林南片区、城福路片区、山下溪周边片区总面积52.5175公顷(787.76亩)。
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后山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和“关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汇益家居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侯县后山路西侧片区和甘蔗街道汇益家居北侧片区总面积10.2252公顷(153.37亩)。
以下是五则批复详细内容:
福清市北林南片区面积6.2119公顷
展开剩余90%2月1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北林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5〕35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清市北林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6.2119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福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2024年3月28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北林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福清北林南片区规划打造功能齐全的居住空间,位于阳下街道北林村,东邻大北溪,南邻景粼原著公馆,西邻176县道,北邻清繁大道。
北林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城镇住宅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福清市城福路片区面积20.9970公顷
2月1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城福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5〕36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清市城福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20.9970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福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2024年4月30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城福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城福路片区系规划以居住为主要功能,位于福清市城头镇中南部,东临城头村,西临城福路,是城头镇中心镇区的重要发展区域。
城福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其中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
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福清市山下溪周边片区面积25.3086公顷
2月1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山下溪周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5〕44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清市山下溪周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25.3086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福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2024年7月2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下溪周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公示”。
山下溪周边片区规划以工业为主要功能,位于元洪投资区,东邻梁厝路,南邻滨海大道,西邻元坤路,北邻洪嘉大道。
山下溪周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工矿用地等,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闽侯后山路西侧片区面积6.2068公顷
2月1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后山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闽侯县后山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6.2068公顷。
二、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闽侯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2024年5月27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后山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后山路西侧片区用地范围东侧临近福耀科技大学,西接壤117县道,北部靠近元峰路,南侧临近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
该片区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等,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第三年,3 年实施完毕。
闽侯甘蔗街道汇益家居北侧片区面积4.0184公顷
2月1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汇益家居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闽侯县甘蔗街道汇益家居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0184公顷。
二、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闽侯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根据2024年2月21日, 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闽侯县甘蔗街道汇益家居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甘蔗街道汇益家居北侧片区用地范围东至临水宫,南至汇益家居,西至山体,北至县社会福利中心。
该片区土地规划用途包括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二年,2年内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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